學期總回顧與主題式報告的題目選擇
就在安達魯西亞格瑞那達的[阿蘭布拉宮]旁邊餐廳,我真的聽到John Lenon的Imagine歌曲播放。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7IP4UlXvG8
第十七週上課的提綱與討論
綜合討論
同學們嘗試以五至十分鐘左右,
介紹說明自己選擇的主題式報告「題目與內容」。
八個核心主題分別如下:
一、契約論與功利主義的差別
二、原初立場、無知之幕與反思平衡
三、差別原則、貢獻曲線與正義兩原則
四、社會基本結構與慈善基金會的對比
五、全面性學說、政治自由主義與殖民主義
六、基督教世界如何面對正派的伊斯蘭「卡贊尼斯坦」
七、羅爾斯反對全球分配正義原則的論述
八、世界政府是否如羅爾斯所說依然不可行
十五個可選擇議題分別如下:
一、同性婚姻平權是否能通過Right的五個形式限制要件,分別是general, universal, publicity, ordering與finality。(同樣地,反對者提出的理由也必須接受這五個要件檢視。)
二、自尊(self-respect)的善,何以是社會中最重要的基本善。羅爾斯認為自尊包含著,對自己實現自我意圖能力的一種自信。一個人若沒有自尊,那就沒有什麼事情值得去做的,或者即便有些事值得去做,我們也缺乏追求它們的意志。
三、正義兩原則的「自由優先性」問題。
1973年H. L. A. Hart 在Rawls on liberty and Its Priority提出,對許多社會(筆者認為主要指人口眾多的東方社會,新加坡可能是最接近這樣的社會)經濟上的溫飽,可能比政治自由與否,更為實際,他挑戰羅爾斯正義兩原則中,第一原則的「自由優先性」。
羅爾斯在1975年回應修正,並重寫A Theory of Justice第82小節The Grounds For The Priority Of Liberty;並在1982年寫作Basic Liberties and Their Priority,收入1993年Political Liberalism書中第八講。
四、究竟我們社會(或世界)處在貢獻曲線的哪一個地方?是羅爾斯正義論認為的最佳正義安排M點較好,亦或是功利主義期待的最大整體利益的邊沁B點?
五、蘇格拉底與柏拉圖的金銀銅鐵「各盡本分」論述對比亞里斯多德的「得所應得」論述的差別。
六、個人的天賦才能是否應視為社會的共同資產,以NBA球星L. James與S. Curry等為例討論。
七、接受差別原則補償的弱勢者是否應努力恪盡自己的職責義務?左翼聯盟主要關注物質分配,而低估了個體責任的必要,造成有所謂的「開著凱迪拉克的福利女王」或「領失業救濟金的衝浪者」現象,以致1980年代新自由主義論述的崛起。
八、「世代間的正義問題」裡,羅爾斯引述赫爾岑(A. Herzen)與康德的觀點︰前面世代的人,只是為了後面世代承擔責任,而後面世代的人,則大都坐享其成。羅爾斯則提出「正義的儲存原則」,亦即「每一代都從前面的世代獲得好處,而又為後面的世代盡其公平的一份職責。」如今,在生態環保成為關鍵公共議題時,新的論述應為何?
九、桑德爾曾在台灣引起「正義是一場思辨之旅」熱烈回應的反思。嘗試探討知識與權力運作之間的關連。
十、1976年美國最高法院「巴克利訴瓦利奧」(Buckley v. Valeo)的判決結果,將企業遊說的政治獻金視為言論自由的一部份,是否恰當?往後美國大選的投票率日益下降是否與此有關?推動強制投票是否合理?
十一、公民不服從的正當性與合法性問題。
十二、亞里斯多德主義原則的道德心理學討論。人性趨向喜好複雜與高難度的活動。
十三、羅爾斯主張限制廣告的運作,是否恰當?
十四、歐美社會排斥外來移民的風潮,與其幾百年來要求世界各地開放市場,是否有前後不一的雙重標準?
十五、每個人政治社會化的「完備性」判斷負擔,如何可以拓展成彼此相互尊重的公共理性,甚至還能維持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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