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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WTO談判桌上,只有大資本家

            ------〈現實烏托邦的博愛政治如何可能〉(十一之五「徹底的布爾喬亞時代」)

 

                    

                       花旗銀行的內部文件裡,曾向其大股東表達:為何民主政治是,一人一票,票票等值。 

(二)、新自由主義的基本教義

  

西方國家倡導經濟全球化的新自由主義告訴我們,在撤除關稅壁壘與各種貿易障礙之後,國際間各種商品可以自由流通(不過勞力卻不在自由流通之列,有所謂的外勞政策管制),這是讓全球經濟成長的不二法門,每個國家都可從中得到好處,同時嘉惠窮人。這種商品與國際資金得以自由進出各國的國際經濟政策,大大降低了傳統民族國家的政治人物影響力。

 

    1. 虛有其表的政治領袖

 

 

事實上,資金可以自由跨越國界任意流通,其本身就是對民族國家主權的一種挑戰。特別是,如果這個國家在選舉揭曉後,是支持中下階級的左翼政權上台,那麼,資金外逃所造成金融危機,就形成對此一民選左翼政權的一種懲罰。

 

因此當經濟優勢者透過經濟全球化可以來去世界各國時,他們當然更有能力懲罰那些靠選票上台的政治人物,特別是當這些政治人物想進行任何福利或國有化措施時。甚至即使這個國家,嘗試想動用資金進行教育或衛生體制改善的舉措,也會被許多大資本家視為非理性與不友善的措施。

 

法國大革命以來,法國一直是世界政治舞台的先進實驗場,有關以上資本外逃情形,到目前為止法國就已經歷過三次。特別是當這些大資本家,有了像美國雷根總統與英國柴契爾首相這樣的靠山之後,更是肆無忌憚。1981年法國社會黨密特朗(F. Mitterrand)當選總統之後,一開始執行其選民負託的重要產業國有化時,法國資金就開始嚴重外流。據統計,1981年外流資金約500億法郎,1982年逃漏稅約達900億法郎,幾乎等於法國當年的財政赤字。大資本家的反對和抵制,進一步加重了政府的財政危機,使國有化改革帶來嚴重的後果。後來密特朗為了希望阻擋資金外流而調高法國利率,但這些大資本家根本不領情,結果反而加重經濟蕭條。後來當民眾把不滿情緒反應在國會議員補選之後,密特朗只好做政策調整。以上例子告訴我們:在國際資本跳脫民族國家的束縛之後(特別是有國際貨幣基金與世界銀行為其背書),任何嘗試想進行偏向勞工政策的政黨,其所可能面對的窘境[1]

 

另一方面,建立民主制度的民族國家,其政治領袖都有任期限制(通常只能連任一次),對比之下,大企業的財產卻是恆久且世襲。所以,西方資產階級所建立起來的民主體制,其運行的長期結果則是:財團大企業才是背後真正的決策者,檯面上的政治人物由於有任期限制,在許多現實權力考量下,最後只好馴服於財團勢力。前美國民主黨總統柯林頓(B. Clinton)與前英國工黨首相布萊爾(T. Blair)的所謂「第三條路」執政內容,就是以上最貼切的說明。

 

於是這30多年來,我們可以清楚目睹大企業「慢動作政變」民族國家的過程。民族國家流失的權力,正不斷地灌入已經臃腫不堪的大企業及國際金融組織裡。即使是經濟大國德國,在過去20年裡,縱使企業利潤已增加90%,但德國公司稅收入卻反而減少50%1999年當時德國財政部長拉封丹(O. Lafontaine)曾不顧一切要提高公司稅,但卻遭到大企業聯合威脅要外移。最後結果威脅大獲全勝,拉封丹下台一鞠躬。

 

    2. 全球貧富差距更為擴大

 

 

因此我們看到現在許多西方國家,即使較左翼的政黨上台,也無法改變此一新自由主義的經濟政策,更不要說是弱勢的第三世界國家。今天,在國際經濟組織的主導下,第三世界想要獲得國際貨幣基金或世界銀行的貸款,則必需進行「結構調整綱領」的經濟全球化政策:如進行公營事業民營化、勞動市場自由化、刪減公共福利支出。在這些弱小的民族國家裡,最近讓渡給大企業的,甚至還包括該國的民生必需品──水與電的經營權。2005年玻利維亞就是在這樣的情形下,莫拉萊斯(J. E. Morales Ayma)終於當選總統,人民以選票抵制當時正在進行的,包括自來水也要民營化的南美洲自由貿易協定。

 

由上我們很清楚地看到,在多數自由貿易協定裡,主要都是強調有利於資方的勞動市場自由化。如此,在「市場機制」運作下,所有勞動者的福利、安全保障慢慢都被取消,許多勞動者即使工作環境惡化,也因為害怕失去工作而默默承受,因為在自由貿易協定促成的大環境下,有更多的第三世界勞動大軍等著願意接受更低的工資。因此,所謂自由貿易協定,其實質內容就是勞動者的安全保障被一一取消。

 

在這新自由主義基本教義的主導下,大企業幾乎主導了一切有利於他們的遊戲規則,全世界的貧富差距也就因而同時明顯加劇擴大中。

 

1960年時,當時世界最富有的前五分之一所得,是後面最貧窮五分之一所得的30倍;但到1990年時,差距一下子來到60倍;1999年的統計是80倍;2006年則已經來到90倍。對於這種幾乎形成「社會死」的貧富差距,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200611月發表的報告更清楚顯示:全球最富裕的500人總收入,竟然超過了最貧窮的416百萬人的總收入。

 

200612月,根據聯合國歷來最大規模的全球財富分配調查發現:全球1%最有錢的人掌控世界財富的40%;排名前2%的鉅富,則壟斷全球半數以上的資產。這項由聯合國大學「世界發展經濟學研究所」所進行的研究(統計資料是以公元2000年為基準,因此,現在真實的貧富差距可能更大)也顯示,金字塔頂端的1%,每人資產至少50萬美元,其中:37%住在美國、27%在日本、6%在英國、5%在法國、德國與義大利各有4%、加拿大2%(剛好是G7七大工業國),而台灣則有1%

 

對於以上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隱憂,美國商學院的教育主導者並不以為意。他們不會去討論如何改善此一不合理情形,而是教導其學生,只要重視那前面20%有購買能力人的需求就可。至於,另外那80%絕大部份的一般老百姓,是可以忽略的,更不要說那底層的20%人口。因此在市場上,這群底層人民根本無從發聲,也由於他們大都沒有機會受到應有教育,因此不能說、不敢說、甚至不知該如何說,以致無法寫文章訴說自己悲慘命運。

 



[1]  1936年法國社會黨勃魯姆(L. Blum)上台執政時,也曾經發生接近600億法郎外逃情形。另外,2003年巴西偏左的勞工黨魯拉(L. I. Lula da Silva)總統上台時,也幾乎面臨與密特朗同樣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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