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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6------WTO積極推動「服務業貿易總協定」

                           ------〈現實烏托邦的博愛政治如何可能〉(十一之七「大企業要服貿總協」)

 

             

                                      許多人不知,WTO並非聯合國隸屬下的國際組織。

 

(二)、大企業的為所欲為

 

 

私有經濟的公司,其目標只有一個:就是利潤極大化。而強權國家的目標則是,希望將擁有權力的決策者、參與者限縮在自己可以控制的範圍內。這種最高權力擁有者與大企業寡頭,極容易一拍即合成為「政商複合體」,在過去有著名的英國東印度公司,而今則是遍佈世界各地的跨國公司。

 

在後殖民時代,當眾多新興獨立國家在聯合國擁有決定性席次之後,這個全球「政商複合體」就另起爐灶。我們看到從1970年代開始,瓦解質變後的布列頓森林體系加上1995年從關貿總協蛻變而來的世界貿易組織,在英美兩國的強力支持下,不斷鼓吹有利於大企業的全球經濟自由化政策。

 

事實上,目前全球資本流動所追求的「經濟全球化」,並不是經濟學家李嘉圖(D. Ricardo)所理想預期的國家比較利益(各國在國際貿易中,都生產對自己具有相對利益的商品,然後相互交換,創造世界經濟福祉),而是全球規模的絕對利潤。由於拜資訊科技之賜,加上民族國家對資本管制的鬆綁,如今每天在世界流通的貨幣,金額已高達13000億美金(並且不斷增加中)。當這些資金動起來時,為了尋求絕對利益,必然移往獲利最高而成本風險最低的地方。這種毫無管制的自由貿易巨廈正日益擴張中,資本藉此移往它認為獲利最高的地方,而無視其一舉一動可能對社會環境所造成的衝擊(伍汀(等) 2005:11-13)。

 

在這個跨國公司為所欲為的時代裡,配合英美政府帶頭宣傳這是「不可逆轉」的潮流之時[1],跨國公司也因此更能在各民族國家之間挑起競爭。各國政府為了吸引這些不須負擔任何社會責任,而且高高在上待價而沽的大公司,只好被動回應其所謂提昇「國際競爭力」而相互破底競爭:競相降低本國工資、環境污染控制要求,甚至免費提供土地、用水。在這樣的壓力下,原本大企業公平負擔稅賦、為員工提供有尊嚴的生活標準、或符合環境生態的要求,這些各國民主政治承諾的願景,都漸漸成為一場空。因為這些「有尊嚴」的要求,會毀掉一個國家的國際競爭力「評比」,評比差者,大公司就會移往管制較寬鬆的國家。

 

對此,美國通用電器(GE)老闆魏爾克(J. Welch)就曾明白建議:「你的每座工廠,最好都設在方舟上。」只要當政府想對工廠設限或該國工人想要更多工資或更好的勞動條件時,工廠就可以隨時遷走。事實上從1986年以來,通用電氣就將公司業務全球化,美國員工被裁一半,生產線移往低工資地區如東歐國家。然在在這些低工資國家,工作依舊極不穩定:前些日子通用電氣將土耳其廠關掉,移往工資更低的匈牙利,但儘管如此,它仍威脅匈牙利,如果匈牙利又開始要求這要求那,則他們準備移往印度(伍汀等 2005:321-322)。2001年,當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由於數億中國勞工一下子加入全球勞力市場,因此在這破底競爭過程中,中國勞工正在界定,什麼是真正的「最低工資」,也就是最低工資底線到底可以低到多低(目前中國勞工的時薪只有四分之一美元左右)。

 

所以我們一定要弄清楚,「經濟全球化」究竟是對誰有利?如果真實的情形是:它只對大公司少數富人有利,而對絕大多數平民有害,特別是造成如前面第二章提及的貧富差距更加擴大,那麼,我們就應公開質疑經濟全球化,而不是不假思索地接受「這是不可逆轉的潮流」,並任由這些跨國公司得寸進尺。以下舉「基因改造食品」與「服務業貿易總協定」兩個例子,幫助讓我們看清:這些措施是對誰有利,而對絕大多數人有害。

 

所謂基因改造食品,是將其他物種的基因植入作物,使其基因成分變異,以增強對昆蟲或疾病的抵抗力。但由於製造出來的新生命體,並不是大自然長期演化而來,其對環境與人體長久會有何影響,仍是未知數。1999年在加拿大蒙特婁召開的「生物安全議定書」會議中,由美國官員所主導的規定,明顯偏向生技公司的「生產者主權」(producer sovereignty)。「生產者主權」認為,人們沒有權利拒絕成為生物試驗的對象,被試驗對象必需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明確已受到損害,否則必需服從這「主權」。然歐洲與世界大部分國家則主張「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反對美國偏向大公司的主張,這些國家認為:人們有權拒絕成為試驗品,哪怕目前沒有確切證據證實有害,因為許多有害結果短時間是看不出來的(Chomsky 2001:127-128)。

 

從以上例子,我們可看出美國是全球主要大企業利益的維護者。當然,這些大企業鉅富們可以在大賺生技財後,然後自己購買較昂貴的有機食品,以避免自己成為自己實驗的對象。

 

另一個例子則是世界貿易組織正在極力推動的「服務業貿易總協定」。這項協定的推動內容,主要包括如觀光、餐旅以及與電腦相關的電信業務;此外,具有高度公共性的民生服務業也被涵蓋其中。協定推動過程中,許多歐盟國家就立即將醫療保健、社會服務、教育等高度公共性的產業,排除在全球化的開放之列。然而許多較弱勢的開發中國家,大都無力出錢派代表為自己國家的公共權益發聲捍衛。以兒童看護此一社會服務業為例:許多開發中國家都將此列為非營利事業並接受政府補助,但當有外商從事該行業且為營利性質時,那這個弱勢國家的福利措施行為,就會被世界貿易組織裁定為歧視外商而遭到貿易制裁。

 

    由以上觀之,服務業自由化協定所帶來的巨大利潤,根本就是已開發國家的囊中物,開發中國家不僅無競爭能力,人民福祉也受到影響。事實上,許多民生服務業,如水電等,在許多第三世界國家中也居然被要求國際化。2002年秘魯兩家國營電力公司民營化,由比利時動力集團(Tractebel)入主,便引發激烈抗爭;而哥倫比亞同玻利維亞一樣,則是因自來水民營化造成民生水價上揚,民不聊生。

 

歐盟執委會對此則承認,正在推動的「服務業貿易總協定」將成為大企業新一波的獲利最大利器,協定的推動,服務業遊說團體的用力也最深。一位曾任職世貿組織的官員就表示:若非美國兩大跨國公司──美國運通與花旗銀行,所施加的巨大壓力,那麼就不會有服務業貿易總協定的產生與推動(伍汀(等) 2005:44)。

 



[1]  1998518日,柯林頓在世貿組織發表演說,直陳全球化「不是一項政策的選擇,而是無可更改的事實」。隔日,布萊爾則同樣強調全球化是「無可逆轉與無可抗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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