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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教會]

三、如此殘酷的種族偏見

        在亞里斯多德的德性概念中,一個城邦之中,有德性高超的少數公民與德性低劣的多數非公民。因此,依亞里斯多德理路推衍,當他目光移向城邦之外,很自然地,他會認為其他外族應是野蠻人、沒有德性之人,那成為奴隸是再恰當不過了。

      (一)希臘公民不願當奴隸  

        亞里斯多德引述當時希臘公民普遍想法,希臘公民不僅在邦內優於其他非公民,在邦外也是天生優越於外邦人。「希臘人誰都不樂意稱優良的希臘種人為奴隸,他們寧願將奴隸這個名稱局限於野蠻人(外邦人),...」(Pol.1255a28-30)。甚至當時的希臘詩人為詩寫道:「野蠻人應該由希臘人為之治理」(Pol.1252b8)。在詩人們看來,野蠻民族天然都是奴隸。把外邦人皆看成野蠻人,而野蠻人天然都是奴隸,這一連串強詞奪理的推論,表面上是希臘公民自認德性優越,實際上卻是希臘公民希望這些外邦奴隸,能成為其良善生活目的的工具。  
        希臘此優越意識與中國古代王朝有極高的相似性,也就是以自己文化為標準,評斷四周民族皆是野蠻人。然而,希臘卻比中國更具侵略性,中國僅希望夷狄不要犯邊、維持和平,而希臘則希望將四周的野蠻人拿來當生產工具。    

        (二)奴隸的目的  

        亞里斯多德基本上不把應當奴隸的野蠻人當人看,因此他會說「沒有人去給奴隸以幸福,而只給他一條命」(EN.1177a6 )。「奴隸是有靈魂的工具,...」(EN.1161b3 )。甚至「奴隸是一宗有生命的財產;...」(Pol.1253b33 )。以上這些對奴隸的評述,更加證明馬克思(Karl Marx )批評希臘、羅馬社會是奴隸社會的有效性,奴隸的目的是為了奴隸主而存在。  
        而奴隸的性質與本分是甚麼﹖亞里斯多德做了清楚的解說: 
        1.任何人在本性上不屬於自己的人格而從屬於別人,則自然而為奴隸;
        2.任何人既然成為一筆財產(一件用品),就應當成為別人的所有物;
        3.這筆財產就在生活行為上被當作一件工具,這種工具是和其所有者可
        以分離的(Pol.1254a14-17)。
        亞里斯多德認為奴隸的目的是為了奴隸主的目的而存在,奴隸本身是別人的工具,不有本身的目的。亞里斯多德此觀點,後來的盧梭(J.J.Rousseau)、康德(I.Kant)致力反駁,盧梭與康德認為人生而自由平等,每一人皆自成目的(註五)。 

        (三)奴隸的正義

        然希臘社會早有反對奴隸制度的主張,西元前五世紀的歐里庇特(Euripides )的劇本有反對奴隸制度的明顯主張,認為「...,在所有其他方面,奴隸並不劣於自由人,所以他也有個公正的靈魂」(吳壽彭 1981:vi )。因此,亞里斯多德曾對奴隸制的正反意見進行考察,究竟主奴關係是否源於強權、違反自然,甚至是不合正義的。  
        在考察過程中,亞里斯多德區分奴隸為法定奴隸與天然奴隸。  
        法定奴隸的形成是由於戰爭,許多戰敗者成為戰勝者的法定奴隸。亞里斯多德對法定奴隸的正義多所保留:贊成法定奴隸的理由是,戰勝者擁有法定奴隸是應該的,因為「勝利的人,應該是具有優良品德的」(Pol.1255a14-15)。戰敗者則是品德較差,自當為戰勝者法定奴隸;而反對的意見是,即使最優良的氏族也有可能戰敗,若成為奴隸豈不悲慘。由於亞里斯多德認為希臘人有可能戰敗給外邦人,淪為法定奴隸,因此,對法定奴隸多所保留,最後又推到模糊不清的「尚善宗旨」(Pol.1255a21 )。  
        自然奴隸的形成是天性使然,亞里斯多德百分之百贊成,他認為「凡自己缺乏理智,僅能感應別人的理智,就可以成為而且確實成為別人的財產,這種人就是天然奴隸」(Pol.1254b20-22)。而自然奴隸是利於主奴雙方的,因為「兩者各盡自己的職分,這就存在著友愛和共同利益」(Pol.1255b12-13)。亞里斯多德認為人類確實存在自然奴隸與自然自由人的區別,前者為奴,後者為主,各隨其天賦的本分而成為從屬者與統治者,這當然是有益且合乎正義。  
        以上亞里斯多德的奴隸正義觀,關鍵在天賦德性多寡:法定奴隸品德太差,當奴隸可;而自然奴隸沒有德性,成為奴隸不僅應當而且符合正義。

        *              *              *              *              *

        於是,我們從以上有關亞里斯多德的論述,作一簡要評論:  
        亞里斯多德,一個當時代自認為儘可能的知識廣博者,環顧當時世界,頗以己為不世出的英雄。「我,為什麼是我呢﹖」想必亞里斯多德內心中必定有幾多次自我嘆問。「應該是個自重、才德出眾的希臘公民吧!」亞里斯多德的德性優越意識,使他在城邦內區分公民與非公民、城邦外區分出希臘人與野蠻人,甚至到人與自然界其他生物的不同,這一連串可說是亞里斯多德自我中心的一氣呵成。難怪波柏(Karl Popper )要直斥他與柏拉圖為開放社會的敵人(註六)。  
        亞里斯多德的目的論(teleology )是為狹義特定人的目的,而將非我「類」、「族」者皆視為工具。非我「類」的,如工匠生產者不得為公民(Pol.1278a8);非我「族」的外邦人理應為奴隸。而這些非我族類不但沒有為自己自身存在的目的,同時他們的善是為了使那些狹意特定人「擺脫家務的煩瑣而從事於政治業務或哲學研究」(Pol.1255b35 )的工具。亞里斯多德說得更清楚的是,「...,倘使每一個梭都能不假手於人力而自動地織布,每一琴都能自動彈弦,匠師才用不到從屬,奴隸主才可放棄奴隸」(Pol.1253b39-41)。  
        因此,亞里斯多德論德性的最大問題在於無法把自己看成是與其他族類平起平坐的平凡人(ordinary people ),以致他的想法「自重之人」、「才德出眾之人」以及「幸福美好的生活」,全都建築在非我族類人的痛苦上。所以,亞里斯多德論德性基本上是反政治的,非大家所誠心願意遵循,而僅是個人優越意識的自我想像,甚至是成為強權者弱肉強食的合理化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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