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公平就是自由加上平等
羅爾斯
同學問起「公平貿易」,
與「自由貿易」有何不同?
以咖啡作為實例說明的話,
就是不讓紐約期貨交易商獨斷決定價格,
然後儘可能減少中間剝削(降低貧富差距)以及
不使用農藥化肥與採樹蔭栽培(友善生態環境)。
而若是理論的話,
就是羅爾斯(J. Rawls)總結1960年代的政治哲學之作
《一種正義理論》(A Theory of Justice),
其中的「作為公平的正義」觀點,
Justice as Fairness 。
曾經有這樣,這本書的「讀書會」,
網址如下:
http://memo.cgu.edu.tw/ho-pai/review_justice.htm
而「公平」,
簡單的說,就是「自由」加上「平等」,
具體呈現在羅爾斯的正義兩原則。
以下補充兩個「討論提綱」
第一個討論提綱:
「政治的」說文解字
西方世界,Politics,字源從Polis而來,是所謂的城邦之學,
如何把城邦公共事物,妥善處理好,是首要之務。
是實然之學,是認識論上的「真」。
東方世界,政治,則是論語顏淵篇中,「政者,正也」,
是四書大學中,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是應然之學,是倫理學上的「善」。
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孫逸仙)
Politics: Who Gets What, When, How (H. D. Lasswell)
權威性的價值分配(D. Easton)
政府制定政策的過程(A. Ranney)
音樂會的合奏(acting in concert, H. Arendt)
「政客」(politician)與「政治家」(statesman)可以區分嗎?
蘇格拉底的問題:
在柏拉圖的Protagoras對話錄中,敘述了蘇格拉底對人民大眾參與政治的否
定:蘇格拉底對Protagoras說,雅典的議會如果要處理一項建築工程,就會
請建築工人提供意見,要擴充海軍艦隊或商船隊,就請造船工人提供意見,這
之中,如果有個非專家想對此發表意見,不論他長的多俊,多有錢,出身多
好,開會的公民們必定嗤之以鼻。但是,蘇格拉底接著說,然而當他們開會討
論政府的基本問題時,站起來提供意見的,卻是鐵匠、鞋匠、商人、船長、富
人、窮人、出身好的,或者不好的通通都有,沒有人會責備這些人可能對正在
討論的問題,沒有受過訓練(Protagoras 319b-d)。
於是,會產生以下這個相當令人錯愕的「西方人感受」。這位曾經在一九七六至一九八○年,擔任美國總統的卡特(J. Carter),在經歷伊朗人質事件之後,說著這樣西方人的「相互毀滅」感受。依據他們的評估,難道不是「我們」給予「他們」進步和現代化的嗎?難道不是我們曾經提供給他們的秩序與某種穩定性,而那是他們始終都無法自求的嗎?相信他們有能力獨立,難道不是一種嚴重的錯誤信任嗎? 最後這個疑惑,顯然刻意忽略了,殖民者在離開殖民地之後,繼續進行的破壞事實,如法國人在離開阿爾及利亞時,所施加的「堅壁清野」。他們繼續問著,「難道我們不該嚴守殖民地,管制屬民或次等種族,恪盡我們的文明責任嗎」(薩依德,1994: 22)?
新的菁英統治問題: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過去殖民地紛紛獨立為民族國家,而超過一百多個民族國家後來都得以加入聯合國。但不幸的是,相當多數的新興國家,卻陷入內戰、經濟蕭條困境,獨立自主之後,不知何去何從?
Said, E.(1994). Culture and Imperialism. New York : Vintage Books.
第二個討論提綱:
作為公平的正義
羅爾斯(J. Rawls)的《一種正義理論》
是Justice as Fairness,作為公平的正義。
對比於蘇格拉底認為的,正義是讓金銀銅鐵各盡本分的,
所謂菁英統治的哲學家皇帝。
Onto Ontology Deontology 社會契約論傳統的《政治自由主義》
Telos Teleology 功利主義傳統的「經濟自由主義」
《萬民法》
羅爾斯《一種正義理論》的
正義兩原則:
第一原則──每個人對與所有人所擁有的最廣泛平等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
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
第二原則──社會和經濟不平等應該這樣安排(1)在與正義的儲蓄原則一致的情
況下,適合於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並且,(2)依繫在機會公平平等的條件
下,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1971:302)。
First Principle
Each person is to have an equal right to the most
extensive total system of equal basic liberties compatible
with a similar system of liberty for all.
Second Principle
Social and economic inequalities are to be arranged so
that they are both:
(a) to the greatest benefit of the least advantaged,
consistent with the just savings principle, and
(b) attached to offices and positions open to all
under conditions of 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在書中,羅爾斯為「自由平等博愛」總結表示:自由相應於第一個原則中對自
由的最優先強調;平等則是相應於第一個原則的平等觀念,即擁有機會的公平
平等;而博愛則落實在第二個差別原則的追求。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把傳統
的自由平等博愛觀念,具體落實在正義兩原則的民主解釋上。
Rawls, J.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人類的文明與科技不斷地進步, 而這過程也揭示了人們追求欲望滿足的本質。 對於公平就是自由加上平等, 我認為這是在追求最大的"滿足"這個條件下, 所成立的等式, 因為在一般條件下,公平就是平等, 但若每個人皆想擴充自我的自由, 那在最理想的情況下,就是基於平等法則所追求的自由, 也所以公平即會是自由加上平等, 但如今,自由的價值已過份被強調, 弱勢的團體追求自由與滿足的聲音被掩蓋, 進而使人類落入了一個貌似維持著可接受的平等, 附帶著極大自由可能的文化思維 (實則不只不平等、既得利益者又會妨礙他人的自由, 只不過修飾的手段更為高超罷了。) 因此,公平為自由加上平等實在是不可被忽視的一種理性之聲。
公平就是自由加上平等 人人都有主權,也就是自由。但是在不平等的前提之下,公平就有如紙上談兵, 人是貪婪的,權力一旦沒有了限制就是無限擴張,正是有人以自由為名號,大肆侵略 其他人自由,當自由的名聲越打越大時,真正被剝奪自由的人卻在這股聲浪中隱沒。 自己的權益在扭曲的真理下消逝,豈止是委屈而已。 在大家都希望能被滿足又不侵犯之下,最好的方式就是自由還要在加上平等,希望能 以平等為基礎上行使自由。不管是誰都能獲得自己應有的,這才是所有人所樂見的 吧。
公平就是自由加上平等: 以自由為出發點,能選擇做任何不害天理的事,而在做這些事或面對他們 的人之間能被賦予平等,並非齊頭式平等否則又否定了自由的意義,而是 能立足於相同起跑點且過程沒有作弊,不會遭任何一方剝削,或許就是所 謂的公平吧!套在貿易上,有套準則就叫做公平貿易。尤其像公平貿易的 理念,已然接近博愛,在不視利益為第一,追求生產者與消費者間的聯 繫,排除許多中間商層層轉換的利滾利,使利潤能歸於真正付出而且生活 水平偏低的勞動族群,並且重視社會和自然永續發展,產品和交易透明 化,社會責任內部化,維護了更多人的權益,真的很完美。所以,公平, 就是自由再加上平等,再者可以的話,我們再加入一點點的博愛吧!
公平就是自由加上平等 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為前提,吳子鈺先生演講時曾提過,我們現在所擁有的自由, 都是經過政府過濾的,因此他不成立公司,不用被課稅、被政府掌控。他也反對資 本體制、國家體制,也提到市民不服從,以及在日本的自由社區,不繳稅、反抗不 義的體制與資本家。而在我們身處的社會中,自由絕不等於公平。 平等,若指的是齊頭式的平等,則會造成有能力者不願努力,此不是公平。我認為 符合平等的是立足點平等,鼓勵每個人積極進取,但也會造成弱肉強食。單就立足 點平等也不符合公平。 我同意公平就是自由加上平等,在這個等式中,自由與平等相互依賴,才能達成我 心中公平的定義。從自由,進而平等,到博愛。
公平就是自由加上平等 有句話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未自由做,兩者皆可拋,這句話足以顯是出 自由的重要性,自由一直是我們人類所一直希望達到的目標,但是公平更遠遠超過自 由,因為妳要實現公平,一定要在一個自由的環境之下才有可能達成,有可自由能傷 害到別人,但是公平卻能保障自由,所以正如同標題所說的,公平就是自由加上平 等,比爾蓋茲曾經說過,這個世界上最大的問題就是人人並非生而平等,我們如何透 過後天的努力,將不平等縮減成最小,這是我們大家共同的目標。